中秋国庆临近,市妇联提前部署,紧盯重要时间节点,切实抓好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。
在机关党员会上,由妇联副主席胡凌云及时组织学习了转发湖北省纪委《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》的通知(枝纪发〔2016〕12号),严明纪律规矩,将廉洁“警钟”敲在前。
妇联党组书记、主席甘喜梅为每名党员干部提要求,严禁党员干部公款送礼、带彩娱乐;严禁用公款安排、组织宴请和聚餐,也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其他宴请和私人聚餐;不准到私人会所、农(山)庄等地方吃喝、聚会,不准利用工会经费超标准违规发放福利等。要求大家过一个风清气正、高尚文明的中秋、国庆节,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,杜绝“节日腐败”。